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第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9-2015,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4.12、 5.5.2、5.7.4、5.8.17、6.1.13、6.2.2、6.3.2、6.3.10、6.4.7、6.9.2、6.9.3、6.9.9、6.9.12、6.9.13、6.9.15、6.9.19、6.9.30、8.5.6、9.1.2、9.4.4(4)、9.7.12、9.11.3、10.2.12、11.2.11、11.6.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11日

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第2张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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