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走道基本要求

疏散走道基本要求 第1张

疏散走道基本要求

1.疏散走道上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突出物;疏散走道要减少曲折,走道内不宜设置门槛、阶梯。
2.疏散走道的净宽经计算后确定,且不得小于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相应的最小净宽指标。
3.疏散走道防火分区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4.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宜在32米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者室外避难场地连通。
5.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观众厅内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米时,可增加1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1/2
6.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不小于三米,并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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