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 [2005]84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等单位对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本规范的修订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总结了我国农村防火工作经验、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农村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和经济发展现状,对农村消防规划、建筑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源控制、消防设施、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等做出了规定,与原规范的章节结构和具体内容相比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是指导农村防火的综合性技术规范,故将规范的名称改为《农村防火规范》。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规划布局、建筑物、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源控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邮编0300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李济成 马 恒 李彦军 张耀泽 沈 纹 郭益民 朱耀武 倪照鹏 朱 江 武丽珍 李立志 高 昇 李锦成 冯婧钰 王 宁 朱培仁 阚 强 任世英 徐 彤
主要审查人:李引擎 赵永代 高建民 申立新 罗 翔 董新民 王晓艳 汤 杰 郭国旗 鲁性旭 何蜀伟 费卫东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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