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受纳水体的数据采集与维护。
术语和定义: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受纳水体、排水地理信息系统等。
基本规定:提出了数据采集与维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客观性、系统性、动态性、先进性和共享性原则。
数据采集:规定了数据采集的要求,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运行维护管理数据的采集。
数据录入:提出了数据录入的要求和方法。
数据校核:规定了数据校核的内容和方法,包括完整性核查、异常值核查和拓扑关系核查等。
数据维护与使用:提出了数据维护与使用的要求,包括数据的动态更新和维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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