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并批准的国家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鉴定质量,确保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合法性、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规范主要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工程造价鉴定活动,并且要求从事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人员除了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
该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鉴定依据、鉴定、鉴定意见书和档案管理,以及包含16个附录的主要文书格式。规范内容涵盖了从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要求、鉴定项目的委托与接受、鉴定的组织与回避原则、鉴定的准备与期限,到鉴定意见书的出具和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 。
在鉴定过程中,规范强调了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鉴定方法,如施工图预算、概算或估算等,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规范还对合同争议、证据欠缺、计量争议、计价争议、工期争议、索赔争议、签证争议以及合同解除争议等情况下的鉴定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
此外,规范还规定了鉴定意见书的出具要求,包括鉴定意见书的一般规定、鉴定意见的类型(确定性意见、推断性意见或供选择性意见)以及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情形 。最后,规范对鉴定档案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包括档案内容、档案的查阅或借调制度以及档案的保管条件等 。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为工程造价鉴定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升工程造价鉴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障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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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262-2017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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