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与实施日期: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4日。
实施日期:2010年7月1日。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领域,旨在统一我国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建筑材料的基本术语。
主要内容: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钢材、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石膏和石灰、木材、砌体材料、建筑板材、瓦、流体输送用管材、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建筑装饰石材、建筑玻璃、绝热与吸声材料、耐火材料、防火材料、防水和密封材料、建筑涂料、防腐涂料、增强、加固与修补材料等。
术语分类:
钢材:包括钢筋、盘条、钢丝和钢绞线、型钢、钢板和钢带、结构用钢管等。
混凝土及其原材料:包括混凝土、砂浆、水泥、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水等。
木材:包括原材、结构用材、板材、地板、特殊材等。
砌体材料:包括砖、砌块等。
建筑板材:包括外围护结构用板材、隔墙板、隔断用板材等。
流体输送用管材:包括钢管、铸铁管、塑料管材等。
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包括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等。
建筑装饰石材:包括天然石材、人造石材等。
建筑玻璃:包括常用及装饰玻璃、建筑节能用玻璃、安全玻璃等。
绝热与吸声材料、耐火材料、防火材料、防水和密封材料、建筑涂料、防腐涂料、增强、加固与修补材料等。
附录:
包含汉语术语索引和英文术语索引,方便使用者查找和对照。
管理与解释: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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