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划布局规划建设和运营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优化充换电设施供给结构,提升充换电技术水平、运营质量和效率,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要求,我委编制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等规定要求,现就本《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9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8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收,联系电话:88128247(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sznyc@fg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1: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
近期,我委就《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22年9月23日,共收到10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摘要如下:
一、建议一
建议在规划要求中明确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力容量、配电开关、进出线路由,满足未来安装充电设施的需要;在供电规划中预留合理电力容量,保障未来大功率充电和住宅小区小功率直流桩供电容量需求。
采纳情况:采纳。
二、建议二
部分充电站的配套设施,包括配电房及雨棚、简易休息室等申请办理了临时建筑手续,使用年限基本已到期。建议对符合长期使用要求的充电站配套设施可实施延续使用,解除企业发展困扰。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将积极研究充电站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完善相关规划许可、建设施工手续,保障充换电行业规范持续发展。
三、建议三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质量安全能力要求》要求充换电站至少每三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建议安全评估采用全市统一标准,并对评估情况进行监督。
采纳情况:采纳。
四、建议四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验收指引引用了GB 50966、GB/T 18487、GB/T 27930、GB/T 20234、JJG 1148、JJG 1149部分条款,当前相关标准正在修订,所引用的条款与在修标准对应条款存在差异,建议采用修订标准版本。
采纳情况:采纳。
五、建议五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文件资料验收检验清单要求企业自主报装电力的项目具备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但通过物业转接电的一般只有物业出具的通电相关证明文件,建议补充此类情况证明文件的说明。
采纳情况:采纳。
六、建议六
建议企业参与充换电设施专项规划的制定,通过《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对换电站建设用地和配建要求给予支持。
采纳情况:采纳。
七、建议七
建议将车位信息接入市级统一的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设置充电专用车位、并在充电专用停车位安装智能物联网设备对专用车位进行管理、社区充电应当具备车位管理功能。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市级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依据《DB4403 T 77 - 2020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监控平台数据采集规范》要求数据接入。为加强充电车位利用效率,鼓励各参与方加强合作,集中设置专用充电车位,开发充电停车位智能化管理系统。
八、建议八
建议充换电设施企业应加强高效率、低噪声、低故障率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在验收工作中增加噪声相关测试。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充换电设施新技术新产品特征包括高效率、低噪声、低故障率等。充电设备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包括噪声等检测内容。
九、建议九
建议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注册地不作限制,具备公信力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即可。
采纳情况:采纳。
十、建议十
建议删除系统监控器应设于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或有人值班的值班室;细化第二十四条细化应急处置中关于供电系统故障的责任边界。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系统监控器设于有人的监控室或值班室便于及时发现安全事故并采取处置措施。第二十四条应急处置措施中供电系统主要指用户侧的供配电设施,充电站内人员可采取警戒、断电等措施,并联络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处理。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http://fgw.sz.gov.cn/hdjlpt/yjzj/answer/2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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