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不需要设置排烟系统?
一、甲、乙类生产场所和甲、乙类库房可不设置排烟设施。甲、乙场所的火灾危险性较高,火灾蔓延速度快,并且多具备易燃易爆的风险,排烟系统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规范并未将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仓...
admin
2025-11-10 17:46:46阅读:672
一、甲、乙类生产场所和甲、乙类库房可不设置排烟设施。甲、乙场所的火灾危险性较高,火灾蔓延速度快,并且多具备易燃易爆的风险,排烟系统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规范并未将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仓...
2007年开始,防排烟规范就已发布讨论稿,11年后终于实施。自老版《高规》与《建规》合并后原建筑防火设计部分的内容合并,形成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防排烟系统的内容独立...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一、防烟方式的选择建筑防烟系统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
8.5.1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