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和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进行修订后完成的。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层与保护工程、保温与隔热工程、防水与密封工程、瓦面与板面工程、细部构造工程、屋面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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