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本规范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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