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在存续的时间将永久免费,所有文章除回复可见外不设置任何访问限制,增加打赏将用来维护和提升网站服务器网速及容量,本站现存储文件四千多个,总存储量50G以上,不得已部分新增文件已第三方存储,需要大家打赏支持网站扩容增速,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