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目录丨2014年第114号

特种设备目录丨2014年第114号 第1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特种设备目录丨2014年第114号 第2张特种设备目录丨2014年第114号.doc


分享到:
打赏 支付宝打赏 微信打赏

相关阅读

添加新评论

请先 登录 再评论,若不是会员请先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