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462-2017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

TCECS 462-2017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 第1张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T/CECS 462-2017 是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项团体标准,该标准于2017年2月7日发布,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健康住宅的评价要求、评分方法与等级划分、评价细则,适用于城镇新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健康性能评价。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明确了标准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评价对象,即新建和改建的居住建筑。

  2. 术语:定义了健康住宅等专业术语。

  3. 基本规定:包括评价要求、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涉及空间舒适、空气清新、水质卫生、环境安静、光照良好和健康促进等六个方面的指标

  4. 空间舒适:包括空间尺度、空间安全、空间私密、设施设备和室内热湿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5. 空气清新:涉及室内空气质量、污染源控制、通风换气和空气质量监控。

  6. 水质卫生:包括给水水质卫生、给水排水系统、非传统水源使用和水质检测。

  7. 环境安静:涉及室外声环境和室内声环境。

  8. 光照良好:包括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

  9. 健康促进:涉及促进交往、促进健身、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和健康创新。

该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并由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标准旨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住宅健康性能提升,指导健康住宅建设、运行与认证,规范健康住宅的评价。


此处为隐藏内容,请评论后查看隐藏内容,谢谢!

分享到:
打赏 支付宝打赏 微信打赏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 zeagush  发表于 2024-10-30 14:20 回复

    谢谢楼主分享

  • qjm655  发表于 2024-10-29 15:39 回复

    谢谢分享。

添加新评论

请先 登录 再评论,若不是会员请先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