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与实施日期: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18年7月1日起。
主要内容:
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原则和程序、判定方法、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等。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起草单位与起草人: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有刘激扬、亓延军、李彦军、倪照鹏、马锐、韩子忠、阚强、黄韬、吴丹、鲁云龙、薄建伟、朱惠军、肖蓉、高维娜、谭远林。
标准状态:
GB 35181-2017 是一项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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