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9月9日。
实施日期:2025年1月1日起。
规定了沥青混凝土再生剂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出厂和储存。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云中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南理工大学。
主要起草人有洪锦祥、赵永利、龚明辉、杨军、茅荃、吴超凡、朱晓斌、蔡玉斌、朱浩然、熊子佳、张玉斌、邓成、程梁、周扬、付村、王真、林俊涛、彭刚、于华洋。
此处为隐藏内容,请评论后查看隐藏内容,谢谢!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