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6年3月1日。
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了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适用于柜式高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氮气、氩气、三氟甲烷气体灭火装置,充装其他气体灭火剂的柜式气体灭火装置也可参照执行。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有刘连喜、高云升、汪映标、周平、董海斌、李习民。
GB 16670-2006 是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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