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月前 | admin | 382次围观
发布日期:2012年7月17日。
实施日期: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总则、消防设计和施工的质量责任、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执法监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公安部消防局。
主要起草人有孟建柱。
119号 是一项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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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改革后 这还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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