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防高坠安全技术要点 (重庆)

房屋市政工程防高坠安全技术要点 (重庆) 第1张

《房屋市政工程防高坠安全技术要点》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一项重要技术文件,旨在通过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效预防房屋市政工程中的高处坠落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主要内容

高处作业的辨识与专项方案编制

施工单位需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和《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的相关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工程存在的高处作业进行辨识,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完成审批后方可作业。

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涉及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高处作业类型,必须确保施工全过程的有效防护措施。防护设施需符合《JGJ80-2016》规定,并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坠落防护设备及使用

全身式安全带:包括半身单钩式、半身双钩式和全身双钩式安全带,适用于多种高处作业场景,需定期检查并确保正确使用。

速差自控器(防坠器):用于防止人员高空作业时意外坠落,可在限定距离内快速制动锁定坠落人员。

缓冲器:用于吸收坠落冲击能量,降低冲击力。

特定部位的防护措施

电梯井道、采光井和跃层:推荐使用《DJBT-08014J0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集(三)电梯井道型钢施工操作平台》,并设置水平硬质防护,确保作业平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满堂脚手架:高度超过6米的架体,应在架内第二步或不超过4米处设首层水平安全网,之后每不超过6米加设水平安全网。

外脚手架:需设置首层防护,确保作业层脚手板满铺并绑扎牢固。

高处作业吊篮及塔式起重机防护

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篮,不得从建筑物顶部或其他孔洞处出入。

塔式起重机操作及维保人员上下须采用坠落防护速差自控器+五点式安全带,并在标节内设置防坠安全网。

实施建议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执行。

高处作业人员需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通过以上技术要点的实施,可有效降低房屋市政工程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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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 nbKing  发表于 2025-02-14 19:50 回复

    这个不是住建部的,像是重庆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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