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通建〔2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备案实施细则(修订版)》的 通知
admin
阅读:1553
2026-04-13 15:30:10
评论:26

各参建单位:
《深圳市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备案实施细则(修订版)》已正式印发,文件明确要求,从事建筑物配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等级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均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等规定。
为保障已签订合同项目的连续性与合规推进,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已签订合同的项目,请在4月20日前持合同复印件到市通建办进行登记,完成登记的项目,仍可按现有流程备案。未登记的项目及后续所有项目须按细则修订版要求备案。
登记部门:备案管理部
联系人:刘耀华
联系电话:8346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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