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JGJ 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变形观测方法;5.基准点布设与测量;6.场地、地基及周边环境变形观测;7.基础及上部结构变形观测;8.成果整理与分析;9.质量检验。
JGJ 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强化了技术设计与作业实施规定;增加了新的变形测量技术方法.删除了目前已很少使用的方法,并将原第8章有关基准点稳定性分析并入第5章中;对原第5、6、7章进行了全面修改,并按变形测量对象及类型调整为目前的第6、7章.增加了收敛变形观测、结构健康监测,细化了各类变形测量中监测点的布设要求、测定方法和成果要求;将原第8、9章的内容进行了扩充,重点强化了成果质量检验的规定;对附录内容作了较大调整。
JGJ 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JGJ 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适用于各种建筑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变形测量的技术设计、作业实施、成果整理及质量检验等。
强制性条文
3.1.1 下列建筑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 加层、护建建筑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
4 受邻近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5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
6 大型城市基础设施。
7 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
3.1.6 建筑变形测量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实施安全预案,同时应提高观测频率或增加观测内容:
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变形预警值。
3 开挖面或周边出现塌陷、滑坡。
4 建筑本身或其周边环境出现异常。
5 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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