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167-2025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简介
GB 17167-202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是一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用能单位。该标准旨在规范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以促进用能单位提高能效、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发布与实施日期
发布日期:2025年1月24日
实施日期:2026年2月1日
主要变化
1.条款强制性:新版标准全文条款均为强制性,未区分强制性和推荐性条款。
2.配备原则:
保留满足能源分类计量、能源分级分项考核和统计核算的要求。
新增能源计量器具的有效测量范围应覆盖实际需求,并逐步升级智能化计量器具。
3.次级用能单位界定:
将“水”归入“蒸汽、热(冷冻)水”或“其他”类别。
调整了“其他”类别能源消耗量限定值。
4.配备率要求:
进出用能单位和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配备率要求提高至100%。
主要用能设备的配备率要求提高至95%。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需按照标准要求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
配备要求
能源种类和计量范围
能源种类包括煤炭、电力、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
计量范围涵盖输入、输出、使用、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配备原则
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
满足用能单位实现能源分级分项考核和统计核算的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的有效测量范围应覆盖实际需求。
满足能源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逐步配备智能化计量器具。
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
管理要求
能源计量制度
用能单位应建立、保持和使用文件化的程序来规范能源计量人员职责、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和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汇总和保持。
能源计量人员
用能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备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记录详细信息。
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校准),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性能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及使用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振动、噪声等,并且其准确度等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通过以上总结,可以看出GB 17167-202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更新和优化,旨在提升能源管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版权声明
本网站全部资料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无保证,仅供自己学习娱乐。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网站支持正版。
29条评论
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非常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谢谢分享
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多谢分享
感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77
66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